反傾銷實際操作七問(摘自珠江商報)
日期:2006-04-17 作者:管理員
近日不少媒體就順德區經貿局的順德企業反傾銷報告的相關內容采訪筆者,報告中指出自從我國加入WTO后,順德企業遭遇反傾銷指控有10余起,涉案企業20多家,但筆者發現包括不少記者在內,很多人對反傾銷還是相當的陌生。寶麗雅公司從03年中開始,先后經歷了美國反傾銷的原審和行政復審,現在正在積極應對歐盟反傾銷,成為國內涉足反傾銷事件最深的企業之一。結合這幾年的反傾銷經歷以及為有關企業、部門演講的經歷,筆者將反傾銷基本知識和一些容易誤解的問題,進行了整理,以便與大家分享。
反傾銷是政府與政府的事,與我企業沒有關系?
最近發生的歐盟對中國鞋的反傾銷案中,大家可以看到中國商務部的官員、歐盟的官員紛紛為此發表講話,所以有不少人對反傾銷的主體產生了誤解,認為反傾銷是政府與政府之間的事情,與企業無關。其實根據WTO的原則,反傾銷是由進口國某一行業的企業發起,由進口國政府部門進行裁決,而應對反傾銷的主體是出口國的同一行業的所有企業。由于判決的結果會影響到整個行業,所以作為出口企業應該準確的理解反傾銷的主體,認真準備,這樣才能承擔起應訴反傾銷的工作。
反傾銷被裁定的稅率是否要追溯到以前出口的產品,即是否要補稅?
有不少朋友就這個問題咨詢過筆者。很多人對反傾銷這個跨國的官司,是從國內一般的民事官司角度來理解的,以為輸了官司,就要賠給對方。其實在反傾銷中,有兩個重點:A、涉案的產品是什么;B、涉案期是何時?反傾銷官司對上述兩點有明確的規定,這是是否有傾銷行為及傾銷稅率多少的調查時限。在初裁裁定了傾銷稅率,當日及當日后報關進口的涉案產品,才要按公告的稅率由進口商(注:非生產商)支付稅款,不會追溯以前所進口的產品。
反傾銷稅由進口商支付,這就產生了進口商向無反傾銷稅的企業或低反傾銷稅的企業進口商品的情況。所以在反傾銷中取得零稅率或者比其它同行要低的稅率的企業,就擁有了巨大的競爭優勢。這是應訴企業努力爭取的結果,也是對應訴企業的回報。雖然這種回報的不確定性很大,但應訴企業是必須努力爭取的。
自己公司沒有列入被告名單,是否就可認為這不關我企業的事?
順德家具行業的一位朋友對筆者講,他的公司當時沒有接一張美國的訂單,所以在美國對中國實木臥室家具進行反傾銷起訴時,他的企業不在涉案企業的名單中,他講:這是非常幸運的,因為美國的反傾銷與他的企業無關。
這是對反傾銷嚴重誤解的例子,因為反傾銷是針對生產國的整個行業,所以無論你的企業是否在涉案企業名單中,你都可以申請應訴,因為不應訴,你的企業有很大的可能無法進入這個市場。現在我的這位朋友,如果要把產品銷往美國,國外進口商要承擔198.08%的反傾銷稅。
反傾銷應訴與否?兩難的選擇.
反傾銷是被世貿組織所允許的合法保護手段。現在反傾銷制度在全球擴散,形勢嚴峻。無論是應訴還是不應訴,最終對于企業來講都是一個沉重的話題———應訴有應訴的風險,不應訴有不應訴的損害。
如果應訴,企業面臨的風險極為明顯:巨額訴訟成本首先擺在面前。遭遇反傾銷訴訟,所需要收集的證據、履行的程序遠非企業自身能夠完成,必須聘請專業的外國律師。而漫長的反傾銷程序,填問卷、初裁、調查、終裁、復審等一系列過程,將使企業在哪怕贏得訴訟之前,不得不先支付不菲的律師費用開支,并動用企業大量的人力物力資源。更何況美國還有一個年度復審,每次審查都有可能花費與第一次同樣的支出;過高的敗訴風險同樣是困擾企業的難題。國際反傾銷立法的制度缺陷,反傾銷當事各方在利益結構上存在不平衡,國際反傾銷法中規定的當事各方存在嚴重的信息和權利不對稱,都是造成加大敗訴風險的重要因素。
然而不應訴又有另外一番景象。整個行業不應訴,被缺席審判,必輸無疑;有的企業應訴,自己不應訴,會有三個結果:1、大家相安無事;2、全行業滿盤皆輸;3、行業洗牌,在一個行業市場上把你淘汰出局。
這使我們更要謹慎對待反傾銷。與其狼來了再打,不如修好羊圈,將其拒之于門外。企業必須將降低反傾銷風險納入企業戰略規劃。據悉,香港幾家大型制衣企業已聘請美國反傾銷律師進行相關工作,以應對2008年特保期過后紡織品的反傾銷浪潮。
可否開一家新公司來規避反傾銷的稅率,又或是產品經第三國轉口呢?
要回答此問題,就要清楚反傾銷中的原產地原則,如這次歐盟對中國鞋,實施反傾銷稅,這是對中國整個行業的,所以再在中國新開一家企業來生產鞋出口到歐盟是行不通的,新公司的產品將會被征收最高的反傾銷稅。第三國轉口也行不同,反傾銷法律中有一個反規避的條例,是禁止這樣轉口的。而在第三國加工產品,也被反傾銷法律明確規定了一個增稅的比例,這樣一來,產品就沒有競爭力了。
出口價格大于發票金額有何影響?
有的海外客戶,為了避免產品進口時征收過多的關稅,減少開支,要求出口企業提供比真正成交價少的發票。這在日常的外貿活動中是會碰到的現象。如果這個客戶是有心來起訴中國這個行業傾銷,那么他手上大量的發票會使生產企業在反傾銷應訴中處于極不利的地位。因為你的出口價就按是你開具的比實際金額小的發票,這樣你的反傾銷稅率就會很高,而你又無從辯解,真的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若對方并非起訴方,但入口國海關有你為客戶開出的發票的存檔,你又如何翻案?
客戶不停地壓價,我如何辦,誰不想售高價?
這個問題,就是筆者一直提倡成立全國性細分行業協會的原因。
生意場上,出售者誰都想賣貴點,而購買者,誰都想買便宜點。這是個貿易中的矛盾。市場這只無形的手時刻都在調節供求,這是經濟學的基本原理,也是生意人常識。中國的大量出口產品多為西方的夕陽行業產品,當此產口大量進入別國時,就會影響國外此行業的生計。雖然說我們的這些行業比國外的行業更有競爭是事實,但是在國際貿易的重復博弈中產生的WTO條例就有反傾銷條例,而此條例在這時就可能被用作抗爭的武器。所以,筆者一直提倡與國外的夕陽產業要進行有節制的競爭。
商場自古如戰場,仿佛處處都是殺戮的殘酷,但是在當今國際貿易環境和國內產業結構的大局面下,我們需要認真重溫祖先的中庸之道。面對市場,雖然充滿競爭,但并非只有競爭,經商之“道”,也應明白什么是適可而止之“度”。在與國外夕陽產業競爭的過程中,筆者建議各位把握好以下幾點:
作為出口企業,必須了解及學會遵守國際貿易已定的規則,要知道摩擦與保護是一對孿生兄弟,貿易產生摩擦是常態,有摩擦就會有保護。
快速占領市場,消滅對手,追求壟斷的做法容易出現自取滅亡的結果。所以要理性看待市場、產品的劃分,避免惡性競爭,在競爭中尋求合作,用合作包容競爭。
通過全國性細分產品的行業協會與國外同行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高度重視國外市場的預警信息,盡量將惡性貿易摩擦扼殺在搖籃中。